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真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78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优良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151amjs澳金沙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读学生(含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本实施细则中的通报批评,是针对学生违反校、院有关规章制度,但尚不够成校级纪律处分的违纪现象,具体情形如下:

(一)旷课学时累计超过5学时(含5学时)者。

(二)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或公共秩序者。

(三)在学校活动中考勤舞弊或协同舞弊者。

(四)破坏国家、集体或私人财产者。

(五)违反学生寝室、楼栋公约,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

(六)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者。

(七)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八)其他

三、发现有违纪现象后,带班辅导员负责调查核实,经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通报批评审批表》(附件一),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由辅导员利用班会和班级群进行通报批评,在学院内进行公告,同时向家长发送本细则和《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告家长书》(附件二)电子版或纸质版。

四、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该学年奖学金申报资格,毕业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申报资格;同时,通报批评作为该生该学年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及评选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屡教不改,达到学校处分条件者,将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151amjs澳金沙门负责解释。

 

151amjs澳金沙门

20213

附件一: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审批表.docx

附件二: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告家长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