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依据团章有关精神以及学校团委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151amjs澳金沙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年满 18 周岁全院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推荐候选团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群众基础好。
(四)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五)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六)受到通报批评及违纪处分的团员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第三条 大一上学期、大三年级原则上不进行推优,特殊情况由团支部向院团总支申报。
第四条 本细则及相关表格中所指的奖项均须为大学期间所获荣誉。
第五条 获得过重要荣誉和奖项或者在学生工作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团员可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学生推优申请表”(附件一),由院团总支根据个人申报及实际表现情况予以认定,该部分推荐不占申报人所在团支部名额,原则上总名额不超过当年可申报团支部总数的1/3(2021年上半年可申报团支部总数为30个,该项名额为10个)。如当年申报者人数超过可申报团支部总数的1/3(2021年上半年为10人),则申报人需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推优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二),由团总支书记、申报人的辅导员和其所在团支部书记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统计出每位申报人的“151amjs澳金沙门推优综合素质评分表”得分,择总分前五者由团总支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学生推优综合素质评分汇总表”(附件三)推选上报。
(一)荣获上海市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者;
(二)荣获上海市市级及以上学生活动类奖项者;
(三)荣获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者;
(四)荣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永福奖学金和徐渭岳奖学金者。
第六条 “推优入党”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每支部每次推选人数不超过2名。团支部获得此荣誉可增加1个名额:最近一次获校“五四红旗(先进)团支部”称号的支部。
第七条 不占班级名额推优同学须通过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投票)。
第八条 推优工作按照以下基本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
(一)“推优”过程必须要求辅导员在场,否则无效;
(二)“推优”前确定“推优”候选人除需满足本办法“第二条”外,原则上还需满足的条件有:第一,提交入党申请书满一个月者;第二,主动提交推优入党审核表者;
(三)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推荐条件,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实有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民主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团支书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包括入团时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所获荣誉等情况)及推选办法;“推优”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四)“推优”投票结束后,选票应立即点清、唱票、公布结果,会后将“151amjs澳金沙门团组织推优入党表决票”(附件四)和“151amjs澳金沙门团组织推优入党表决汇总表”(附件五)交学院团总支;
(五)赞同票低于有效票数50%的“推优”候选人直接视为落选;高于有效票数50%的候选人人数如大于班级推选名额(一般为2名),候选人需提交“推优入党综合素质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参与下一轮筛选,即由选举当日的监票人、计票人、团支书和辅导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统计出每位候选人的“151amjs澳金沙门推优入党综合素质评分表”得分,择总分第一、第二者推选上报;如在候选人中出现“151amjs澳金沙门推优入党综合素质评分表”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择票数高者推选;如出现“151amjs澳金沙门推优入党综合素质评分表”总分和票数一致的情况,则相关候选人均视为入选。
(六)团支书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推荐名单,被“推优”的团员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提交辅导员审核后,按要求统一上报学院团总支;
(七)学院团总支对被“推优”团员名单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院团员青年的监督和建议;
(八)公示期内,若对“推优”团员名单有异议,学院团总支将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上报学校团委;
(九)各团支部要履行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规定,如未按照程序和要求操作,学院团总支将不予审批该支部的“推优”名单。
第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151amjs澳金沙门团总支。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151amjs澳金沙门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
附件三: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学生推优综合素质评分汇总表.docx
附件五:151amjs澳金沙门团组织推优表决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