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amjs澳金沙门21级应用电子技术3班,许子琪(学号:2021110101095)旷课已达10.5学时,违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经研究决定,给予许子琪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申报资格6个月。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相关细则,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半年内奖学金申报资格(从通报签发之日起执行)。同时,通报批评作为该生半年内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及评选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屡教不改,达到学校处分条件者,将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021年12月14日
151amjs澳金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