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amjs澳金沙门20级应用电子技术(五年一贯制)1班,叶沈豪(学号:2020130101013)、毛明扬(学号:2020130101034)因言语不悦,发生肢体冲突,在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适用于五年一贯制前三年)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现经研究决定,给予叶沈豪、毛明扬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申报资格12个月。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相关细则,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该学年奖学金申报资格。同时,通报批评作为该生该学年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及评选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屡教不改,达到学校处分条件者,将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021年10月22日
151amjs澳金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