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以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先由学生本人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和二级学院困难认定评定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通过。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班级 | 姓名 | 困难等第 | 备注 |
194应电1班(一贯) | 钱易程 | 甲等 | |
20应电2班(一贯) | 潘成余 | 甲等 |
公示期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学生科
联系人:张蔚老师
151amjs澳金沙门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