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院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评选对象:2016、2017级全体在校在籍学生
评选标准:《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1.学业进步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18名。
2.练技修能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18名。
3.自强自立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12名。
4.道德模范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12名。
5.活力创新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12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学生自愿提交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推荐,二级学院审批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核,确定拟评定学生名单,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1.单项奖学金为校级荣誉,学校为获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进行表彰。
2.获得单项奖学金学生的获奖登记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评定要求
1.每名学生每学年限报一项单项奖学金。
2.学生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及奖学金。
3.严格执行评定标准,当年实际获奖人数可少于各单项奖学金预设人数。
4.各位同学需递交材料如下:
学生申请表(纸质表由系统导出)一式三份,附成绩单、各类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申报奖项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17-2018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同学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周五),逾期不候。
附件:《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