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翔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337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健康成长,表彰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同学,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级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校三好学生按所在年级学生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品德好。爱党爱国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积极参加所在学院和班级集体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有钻研精神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符合申请学生综合奖学金要求,积极参加生产实习、技能训练和能力考证,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锻标准。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环境能力较强,与同学相处融洽。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维护公共秩序,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能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2.学业成绩居所在专业前30%(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

3.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4.获得计算机(二年级)、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5.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优秀”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登录路径为:校园网首页信息门户—应用系统—学生工作系统—评优管理—奖学金管理。登录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8位。未经网上申请,不予受理。

辅导员、二级学院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和审批意见。

(二)二级学院审核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在学生个人小结、班级评议、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考评。在本学院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确定拟评定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将拟评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名单。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7-2018学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周五)

 

 

151amjs澳金沙门资助工作小组

2018年9月4日